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制度
1、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工作人员在院长的领导下,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按照分工计划认真抓好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落实。
2、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规章度,按照工作计划安排对各村进行下乡工作,有事需向领导请假。
3、每周一召开一次科室工作会议,对一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部署。
4、每月召开一次工作汇报会及公共卫生信息会议、对当月的工作进行讲评,安排下一个月的工作,并对村医进行业务培训。
5、积极上报各种资料报表,凡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上报的各种资料、报表填好后,经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上报,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上报,不得延误。
6、辖区内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统一调配,随叫随到,配合做好调查处理等工作,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7、坚持学习,组织全体入员进行业务学习,做好笔记,定期进行考核,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 8、实行考核制度、对各组或个人的工作、实行每月抽查、检査、督导,结果作为平时考核、纳入年終考核分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兑现奖金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