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投债是政府依靠地方投融资平台(一般是地方国资委100%控股的投资公司,下文简称城投公司)发行的一种债券。城投债不是地方债。地方债很明确是由地方政府直接发行的政府债券,一般来说风险比较小,因为有明确的地方税收和政府等等作为依托。但是城投债虽然归根结底仍然有一定的政府背书,但是从法律意义上城投债属于城投公司的个体债务。
所以想要了解城投债,首先要了解什么是城投公司。依照国发〔2010〕19号文件即《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明确表示城投公司(官方称呼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是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简单来说,就是地方政府通过地方财政注资设立的公司,其主要任务就是对外举债融资,再将资金投入地方的各类产业建设之中,地方产业获利后再由城投公司偿债。举个常见的例子,地方城投公司对外向投资人发行债券,投资人看重其后的信任背书进行投资,城投公司拿到资金后投入地方的共有产权房、科研技术基地、旅游等项目的开发,待这些地方项目有收益后城投公司再连本带息处理债券。
当然由于城投公司的特殊性,所以其融资还会用在营利性可能不明显的一些全公益类项目投资建设,比如市政道路的修建及维护,城市开发等等。但无论如何,资金注入市场,并能在市场中流通,对经济的发展就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那么城投债有没有风险呢?会亏损吗?任何类型的投资都是有风险的,虽然广泛意义上国债最为保险,但是西方某些国家还有国家破产制度。
城投债也是如此。
近期遵义某城投公司对银行的156亿债务展期,就足以说明问题,要知道遵义所在省是有贵州茅台这一巨头企业的。在上文提到的〔2010〕19号文件中明确表示“坚决制止地方政府违规担保承诺行为”,“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机构和主要依靠财政拨款的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均不得以财政性收入、行政事业等单位的国有资产,或其他任何直接、间接形式为融资平台公司融资行为提供担保。”
也就是说,从国家法律角度,禁止地方政府为城投债进行担保承诺,地方城投债归根结底是城投公司的债务,而不是地方政府的债务。一旦城投公司出现资金问题,按照《公司法》、《破产法》城投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不过好在,城投公司与投资者签署的相关协议目前在各类文件中还是承认效力的,协议有效那么可以诉讼要求城投公司按照协议履行各项债务。
